2月15日,集团公司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陆志斌到冶建公司调研指导法务工作。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陈永,冶建公司董事长、党委书记覃振华,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廖立波参加调研座谈会。
陆志斌讲话
会上,覃振华汇报了去年以来冶建公司的法务工作组织机构、岗位人员情况,以及在法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、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措施。
陆志斌在听取汇报后表示,冶建公司的法务工作有成效、有亮点、有特点,值得肯定。他对冶建公司法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。一是坚持法务工作“三个并重”。法务工作要做到“事前防范、事中管控、事后处置”三个并重,及时总结经验,不断提升法务工作水平。二是坚持定期研判防范风险。公司领导班子、法务人员要分片区多到分公司、到基层走访调研指导法务工作,对发现的法务问题要及时解决;同时定期与当地法院、法律专业人士沟通,了解当前的行业法务风险点所在,形成风险提示,并通过微信、短信、OA等方式传达到公司相关岗位和人员,形成法务风险防范大格局。三是坚持整合内外部法务资源。外部方面,要加强对接资源和力量,争取支持,合法合规、有效化解公司法务风险;内部方面,要多向集团公司汇报、多与兄弟公司交流,信息互通、资源共享,共同推动整个集团公司的法务工作向前。四是坚持注重法务队伍建设。公司法务人才队伍要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,要积极组织、参加相关法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务人员素质,以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风险。
会议现场
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相关人员,冶建公司法律事务部、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。
(图文/办公室 唐峰林)